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青农大校字〔2021〕16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应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在校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包括保留学籍、休学、延期毕业和在纪律处分期限内的研究生);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自入学以来,未出现以往课程未获得学分情况),科研能力显著(成果时间截止到申报当年8月31日,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使用的科研成果等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发展潜力突出。

  二、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一次性发放。

  三、名额分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分配给学校的名额,结合全日制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数分配给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方向)所属学院。

  园林与林学院2026年共有5个名额。

  四、申报和评审

  园林与林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见附件1,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填写《附件2 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一览表》和《附件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18日下午5点之前发给辅导员陈丽。

  学院将按照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要求,设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明确评审监督人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挥奖学金对提高研究生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科研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的激励作用。

  附件1 园林与林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附件2 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一览表

  附件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园林与林学院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