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青岛农业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免试,是指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细则所称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三条 学院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基本原则确保推免标准严格明确、推免程序高度透明。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工作。
1.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新章
组员:周春玲、李海防、李超、李玉武、郝青、王凯、姜新强、张颖
职责: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细则、确定推免指标分配、审定推免名单等事项。
联系电话:张新梅 0532-58957692
2.监督小组
组长:宋伟
成员:李玉武、庄子涵(学生代表)
职责:负责推免工作监督。
监督电话:李玉武 0532-58957665
3.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李海防
成员:周春玲、姜新强、王凯、李彦华
职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第三章 推免指标分配
第五条 园林与林学院推免名额共计9个。结合一流专业建设点、一流课程、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考研就业情况等因素统筹考虑,园林专业4个名额(园林创新班1人,园林班3人),风景园林专业4个名额(虚拟仿真设计方向2人,风景园林班2人),林学专业1个名额。
第四章 推免条件
第六条 基本资格条件
(一)申请推免的学生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公费农科生。参与双学位或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的学生仅可申请主修专业的推免名额。
(二)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良记录。
(四)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第七条 综合推免条件及要求
(一)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本科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只计算列入本科培养方案中除公共选修课外的必修课及额定学分的选修课,如选修课的学分大于额定学分,选其中成绩较高的课程计算。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时须以学生首次考核成绩为准,因故未参加首次考核,但事先已办理缓考手续,该课程成绩以缓考成绩为准),且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二)英语成绩要求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6分及以上或通过相当水平的英语测试(外语为小语种者,外语水平要求达到国家四级60分及以上或通过相当水平的语种测试)。
(三)参与遴选的学生应主动报备有可能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直系亲属或直接关系人,否则取消参与遴选的资格。
第五章 遴选细则与程序
第八条 遴选细则
(一)按照综合成绩绩点进行排名
综合成绩绩点=平均学分绩点x90%+特殊学术专长绩点x5%+发展素质绩点x5%。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式与第七条一致。
特殊学术专长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具体赋分标准见附件1。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专家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本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计入特殊学术专长成绩。
发展性素质主要包括创新创业竞赛、实践服务、社会工作(含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和文体活动等指标,以学生实际参与各类活动情况(包括相关考核成绩、活动证明)及所获得的荣誉奖励作为主要测评依据。具体赋分标准见附件2。
同一研究成果或参赛项目的奖项按最高等级计算,记入某项成绩加分,不重复计算。
科研成果、论文、竞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认定依据记载日期须在推免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当年学校公布的报名通知截止时间为准)。
(二)特殊学术专长绩点计算细则、发展性素质绩点计算细则由学院根据学科和学生情况确定,并向全体学生公布。计算细则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更。
(三)当综合成绩绩点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推免生资格时,应签署书面的《自愿放弃推免承诺书》,并严格按照公示的综合成绩绩点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第九条 推免程序
(一)学校布置推免工作,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集体研究通过后,报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学院向学校报备推免工作小组成员、联络员信息,同时报送其签署的《个人无回避事项承诺书》。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学院依据实施细则开展推免工作。推免资格名单需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内容不得修改。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按照要求报送推免工作办公室。
(五)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第六章 质量保障
第十条学院推免工作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学校规定执行。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关系人等报名参加当年遴选的,一律实行主动回避:凡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当年遴选的要主动报备。
第十一条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政策规定的,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在当年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关系人参加申请推免,且未主动申请回避的工作人员,如发生影响推免结果公平公正的情况,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严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三条积极向学生宣传推免政策,向学生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名单、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等咨询申诉渠道,并及时予以答复和处理。
第十四条 成立3-5人组成的推免监督小组(人数为单数),由学院书记担任监督组长,成员包括学院纪检委员和学生代表,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监督。
第十五条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第十六条 对于各专业无法落实的推免生计划,由学院领导小组另行分配。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若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细则适用于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细则由园林与林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
园林与林学院特殊学术专长绩点计算细则
一、科研论文(2.5分)
1.认定的论文分类和分级基本参照《青岛农业大学2024年度二级单位综合考核方案》(青农大校字〔2024〕6号)中附3执行。赋分标准见表1。
表1 科研论文及赋分标准
自然科学科研论文 |
社会科学科研论文 |
分数 |
Z-C 类及以上 |
S-B 类及以上 |
2.5 |
Z-D 类 |
S-C 类 |
2 |
中文核心 |
/ |
1 |
2.论文须在报名日截止前出版/发表(包括官网在线出版/发表)。
3.本项目最多加分不超过2.5分。
二、科研竞赛(2.5分)
1.学院认定的科研竞赛及赋分标准见表2,其中园林和林学专业可认定生物类和设计类两类科研竞赛,风景园林专业只认定设计类竞赛;不在该目录的竞赛项目均不予认可。
表2 科研竞赛及赋分标准
类别 |
序号 |
名称 |
赋分 |
设计类竞赛 |
1 |
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大学生设计竞赛 |
特等奖2.5分,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 |
2 |
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亚太区大学生设计竞赛 |
||
3 |
中日韩风景园林竞赛 |
||
4 |
美国风景园林师协会大学生设计竞赛 |
||
5 |
全国大学生花园设计建造竞赛 |
||
6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大学生设计竞赛 |
||
7 |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
||
8 |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
||
9 |
未来设计师·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
10 |
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
生物类竞赛 |
11 |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 |
2.团队项目如多人署名,本人得分的计算公式为:得分=该项目分值/本人排名名次(含主持人和负责人);
3.同一参赛项目的奖项按最高等级计算,不重复计分;
4.未设置特等奖的,一等奖按特等奖加分,其它不变。优秀奖不加分。
5.本项目最多加分不超过2.5分。
附件2
园林与林学院发展性素质计算细则
一、创新创业竞赛(2分)
1.创新创业竞赛认定范围为青岛农业大学一、二类国家级竞赛目录中的比赛(见附表1 )和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按照一类赛事认定),不在该目录的竞赛项目均不予认可;
2.团队项目如多人署名,本人得分的计算公式为:得分=该项目分值/本人排名名次(含主持人和负责人);
3.国际级奖按相应国家级计分;
4.同一参赛项目的奖项按最高等级计算,不重复计分;
5.各获奖级别赋分详见表1。
表1 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赋分标准
获奖级别 |
一类竞赛 |
二类竞赛 |
国家级特等奖 |
2.0 |
1.5 |
国家级一等奖 |
1.8 |
1.2 |
国家级二等奖 |
1.5 |
1 |
国家级三等奖 |
1.2 |
0.8 |
省级特等奖 |
1 |
0.6 |
省级一等奖 |
0.8 |
0.5 |
省级二等奖 |
0.5 |
0.3 |
省级三等奖 |
0.3 |
0.1 |
6.未设立一、二、三等奖的竞赛,按名次确定加分,第一名认定为一等奖,第二名认定为二等奖,第三名认定为三等奖, 其它名次均不加分。优秀奖不加分。未设置特等奖的,一等奖按特等奖加分,其它不变。
7.本项目最多加分不超过2分。
二、实践服务(1分)
由学校、学院正式立项的寒暑假社会实践,并获得团省委、省教育厅及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授予表彰的社会实践团队或个人可参与记分,各获奖级别计分详见表2。本项目最多加分不超过1分。
表2 实践服务赋分标准
队长(1人) |
副队长(1人) |
成员 |
|
国家级优秀团队 |
1.0 |
0.7 |
0.4 |
省级优秀团队 |
0.8 |
0.5 |
0.2 |
国家级优秀个人 |
1.0 |
||
省级优秀个人 |
0.8 |
三、社会工作(1.5分)
1.参军入伍服兵役
参军入伍服兵役并获得退出现役证,计1分。
2.参加志愿服务
参与省级及以上大型赛事志愿服务,并获得优秀志愿者证书的,每次计0.05分,累加封顶为0.25分。
3.到国际组织实习
到政府间国际组织实习一个月以上并获得实习证明的,每次计0.15分,到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实习一个月以上并获得实习证明的,每次计0.05分,在不同国际组织的实习,可以累积加分,累加实习次数不超过两次,累加封顶为0.25分。
四、文体活动(0.5分)
1.文艺、体育等方面认定范围为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赛事并获奖。
2. 团队项目排名分先后的,本人得分的公式为:得分=该项目分值/本人排名名次;排名不分先后的,本人得分=按前述公式计算出每个人的得分之后再折算成平均值。
3.同类项目以最高获奖级别计分,不累计加分。
4.本项目最多加分不超过0.5分。
5.各获奖级别计分详见表3。
表3 文化活动赋分标准
获奖级别 |
加分 |
国家级一等奖(或第一名) |
0.5 |
国家级二等奖(或第二名) |
0.4 |
国家级三等奖(或第三名) |
0.35 |
省级一等奖(或第一名) |
0.2 |
省级二等奖(或第二名) |
0.15 |
省级三等奖(或第三名) |
0.1 |
不分等级的国家级表彰 |
0.35 |
不分等级的省级表彰 |
0.1 |
附表1 园林与林学院推免认可的创新创业竞赛目录 |
||
序号 |
竞赛名称 |
类别 |
1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
一类 |
2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一类 |
3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一类 |
4 |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二类 |
5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二类 |
6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二类 |
7 |
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 |
二类 |
8 |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二类 |
9 |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
二类 |
10 |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
二类 |
11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二类 |
12 |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
二类 |
13 |
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 |
二类 |
14 |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
二类 |
15 |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①英语演讲、②英语辩论、③英语写作、④英语阅读 |
二类 |
16 |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
二类 |
17 |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
二类 |
18 |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①RoboMaster、②RoboCon |
二类 |
19 |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
二类 |
20 |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
二类 |
21 |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
二类 |
22 |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
二类 |
23 |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
二类 |
24 |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
二类 |
25 |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①大数据挑战赛、②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③移动应用创新赛、④网络技术挑战赛、⑤人工智能创意赛 |
二类 |
26 |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
二类 |
27 |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
二类 |
28 |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
|
29 |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
二类 |
30 |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
二类 |
31 |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
二类 |
32 |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
二类 |
33 |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 |
二类 |
34 |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
二类 |
35 |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
二类 |
36 |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
二类 |
37 |
睿抗机器人开发者大赛(RAICOM) |
二类 |
38 |
“大唐杯”全国大学生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大赛 |
二类 |
39 |
华为ICT大赛 |
二类 |
40 |
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 |
二类 |
41 |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
二类 |
42 |
全国高校BIM毕业设计创新大赛 |
二类 |
43 |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①品牌策划竞赛、②会展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竞赛、③国际贸易竞赛、④创新创业竞赛、⑤会计与商业管理案例竞赛 |
二类 |
44 |
“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
二类 |
45 |
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
二类 |
46 |
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 |
二类 |
47 |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二类 |
48 |
“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 |
二类 |
49 |
iCAN大学生创新创业设计大赛 |
二类 |
50 |
“工行杯”全国大学生金融科技创新大赛 |
二类 |
51 |
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 |
二类 |
52 |
“外教社杯”全国高校学生跨文化能力大赛 |
二类 |
53 |
百度之星·程序设计大赛 |
二类 |
54 |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
二类 |
55 |
全国大学生水利创新设计大赛 |
二类 |
56 |
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 |
二类 |
57 |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大赛 |
二类 |
58 |
全国大学生计算机系统能力大赛 |
二类 |
59 |
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 |
二类 |
60 |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与对抗技术竞赛 |
二类 |
61 |
全国大学生测绘学科创新创业智能大赛 |
二类 |
62 |
全国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 |
二类 |
63 |
全国大学生能源经济学术创意大赛 |
二类 |
64 |
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研究暨实验设计论坛(大赛) |
二类 |
65 |
全国大学生数字媒体科技作品及创意竞赛 |
二类 |
66 |
全国本科院校税收风险管控案例大赛 |
二类 |
67 |
全国企业竞争模拟大赛 |
二类 |
68 |
全国高等院校数智化企业经营沙盘大赛 |
二类 |
69 |
全国数字建筑创新应用大赛 |
二类 |
70 |
全球校园人工智能算法精英大赛 |
二类 |
71 |
国际大学生智能农业装备创新大赛 |
二类 |
72 |
“科云杯”全国大学生财会职业能力大赛 |
二类 |
73 |
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
二类 |
注:以上竞赛对应的省级竞赛为一、二类省级竞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