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7 10:32:01 浏览数:0
园林与林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青农大校字〔2014〕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实施细则的制订,综合评分复审及确定学业奖学金的结果。 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评审委员由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秘书组成。
2.按学位类型组成评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综合评分的计算及初审工作。小组由3-5名成员(由民主选举产生)组成,推选1名组长。
二、学业奖学金设置类别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种。奖励比例分为总人数的10%、15%和75%,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5000元、3000元和2000元。
三、各专业学业奖学金的标准及比例
|
类别 |
专业及招生代码 |
等级 |
比例(%) |
享受人数 |
额度 |
|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学术型(三年) |
风景园林学[097300] |
一等 |
10 |
1 |
5000元/年 |
|
二等 |
15 |
2 |
3000元/年 |
|||
|
三等 |
75 |
8 |
2000元/年 |
|||
|
专业学位型(二年) |
风景园林学[095300] 林业[095107] |
一等 |
10 |
2 |
5000元/年 |
|
|
二等 |
15 |
2 |
3000元/年 |
|||
|
三等 |
75 |
12 |
2000元/年 |
|||
四、申请资格
(一)评定对象
园林与林学院201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优良;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
4. 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和注册;
5. 身心健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评定资格:
五、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2014级研究生根据思想道德与品行评定分值、学业成绩评定分值和额外加分值构成。
综合评分=思想道德与品行评定分值+学业成绩评定分值+初试成绩分值+额外加分值
六、综合评分分值核算办法
(一) 思想道德与品行评定分值
1. 政治素质(3分)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者,加3分。
2. 道德修养(3分)以下为加减分项目:
1) 凡有见义勇为、献爱心等有利于社会风气行为者,凭相关证明材料一次加0.2分,累加不超过1分(证明材料学院认可后方能进行加分);
2) 凡有败坏道德行为、给学校和社会带来不良影响者,减去基准分,计为0分。
3. 集体观念(2分)每位同学基准分为1分,最高2分。以下为加减分项目:
1) 班级、支部积极承办组织学校、学院各类活动的,相应工作人员每次加0.1分(工作人员名单以学院备案名单为准);
2) 个人代表学院参加学校各类文体活动的(如毕业生晚会表演、运动会比赛),参与者每次加0.1分;
3) 积极参加班级党支部、班级活动加0.1分;
4) 集体观念淡薄、从未参加集体活动的,减去基准分,计为0分。
4. 组织纪律(2分)
此条款满分2分,研究生有私自离校行为(未向学院和导师请假)的,每次扣0.5分,直至扣完2分为止。
(二) 学业成绩评定分值
学业成绩评定分值由评定人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试专业笔试成绩、复试英语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排名进行综合评定。
初试成绩比例为40%、复试专业笔试比例为20%、复试英语笔试比例为20%、复试面试成绩比例为20%,不设置总分上线。
(三)额外加分值
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者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得分为425分及以上者,加3分。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者,加2分。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研究生个人的综合评分,按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流程
八、评选时间安排
九、其他
1.本细则适用于2014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2.本细则解释权归“园林与林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其它未尽事宜由评审小组负责处理。
园林与林学院
2014年10月